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DB37/ 597—2006)的其他相关规定
5.1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,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。 5.2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。 6 监测 6.1 采样位置及采样点 饮食业单位油烟浓度采样位置及采样点应符合GB/T 16157的规定,臭气浓度的采样位置及采样点应符合GB 14554的规定。 6.2 采样时间、采样频次、采样工况 采样时间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高峰期进行,油烟浓度采样次数为连续5次,每次不少于10min。臭气浓度采样次数为5次,每次间隔不少于10min。 6.3 分析、测定方法 油烟排放浓度、油烟去除效率和臭气浓度分析、测定方法见表5。 表5 油烟排放浓度、油烟去除效率和臭气浓度分析方法
污染物名称 | 分析、测定方法 | 来 源 | 油烟排放浓度 | 饮食业油烟分析方法 | 附录A | 油烟去除效率 | 油烟去除效率的测定方法 | 附录B | 臭气浓度 |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| GB 14675 |
6.4 分析结果处理 油烟浓度5次分析结果之间,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之比较,若该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,则该数据为无效值,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。数据经取舍后,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,否则重新采样。臭气浓度取其最大测定值。 7 标准实施 7.1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应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本标准4.4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,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对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。 7.2 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,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定。 7.3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。 高氨氮污水处理、高浓度污水处理、不产污泥的污水处理技术。废气处理,废气治理,污水处理设备,废气处理设备。活性炭吸附脱袝设备。 山东废气治理网 联系人:牛书庆 手机: 18660807995,13335106375 电话:0531-68808166 87107889 传真:0531-68808166 全国热线:400-685-3500 邮编:250101 地址: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322号同科大厦608室 邮箱:shengbo_168@126.com 网址:http://www.sdfqzlw.com http://www.sdsbgs.com http://www.zysjwz.com 山东晟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|